土地确认书怎么填写(全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流程)
发布时间:2022-09-21 浏览:次
一、什么是土地确权
土地确认也叫作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即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农村集体所有或者个人使用的耕地进行征收或者征用,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始用途给予补偿。
二、土地的确权原则是什么?
1、尊重历史原则农民为了更好地增加利益以及稳固基础,不少地区都在实施土地确权工作,但在确权过程中仍存在着很多因历史原因造成的一些问题,比如:争议、面积超标等,因此农民朋友还应注意保护耕地;
2、合理划分界限要尊重历史常识土地确权的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而且土地确权的目的就是让村民们更好地享受到利益,因此土地确权的时候不能随便拆除、改变其性质,要坚持先确权后确权。
3、有利于生态平衡要科学公布农业各方面的政策与条件,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真正做到有利于农业优秀发展,土地确权也不例外,土地确权可以使得每一块耕地的位置、界线、权利相适应,可以维持农户的利益,同时也会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
4、方便统计与统计统筹要科学公布农业各部门的一些相关信息,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把握住机遇,提高精准度,为全面深入开展农业总产量计算以及预测阶段性分类工作创立科学的基石,为农民群众提供最优惠、最有效实惠的土地权力。
三、土地确权需要哪些资料?
土地确权需要资料如下:
1、土地登记申请书(需要单位盖章)。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材料(需村级承包方签字)。
3、农村土地归属调查表及宗地草图。
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农村房屋坐落证明材料(如果没有房屋或者老宅基地的,需出具由房子所在乡镇、街道核实后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6、已经批准翻盖新房或旧房的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7、原《集体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8、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果没有房屋,则需要出示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文件)。
9、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补偿协议书》。
土地管理法修订条例第一百四十五条,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规定:
第六十八条:国家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方案。依照这个政策,可以在本行政区分界限内,根据土地的用途进行划分。
第六十九条:对于农业、林业等经营性建筑物,应当明确界限;如果没有界限,则应该保障使用权。
第七十一条:禁止城镇居民通过买卖或者其他形式购置房产;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耕地改为宅基地、未纳入新增耕地指标的,不得批准;对于违反规划许可或超占耕地的,也是不允许批准;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把水田或者其他划入公共绿化用地的,是不得批准。
第八十二条:对于农村居民擅自在耕地上建窑烧砖,或者从事高污染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处罚。对于农村居民擅自在耕地上建围墙、搭棚等行为,都会面临刑事惩罚。
四、土地管理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1、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农村耕作生产行为。
2、严格界定农户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加强对各类用途性质的调整和利用;建立健全耕期土地承包经营备案制度,完善农民合同信息系统;加大新增耕地保护力度;实现多轮均衡减量利用;加快推进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拓宽农田转让渠道;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推动农资综合发展,创新农业生态系统。
3、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探索农地人与自然联结;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交流,培育和谐农业家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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